AI 生成的廣告創意
AI 生成的廣告創意指的是使用生成式 AI 模型製作的廣告圖像、影片或文案,而非由傳統的設計師、攝影師或文案撰稿人製作。

AI 生成的廣告創意指的是使用生成式 AI 模型製作的廣告圖像、影片或文案,而非由傳統的設計師、攝影師或文案撰稿人從頭開始拍攝和撰寫所有內容。實際上,這範圍涵蓋從單張 AI 生成的產品圖像或背景替換到其他正常的廣告創意,到完全合成的 UGC 風格影片廣告,其中包含 AI 生成的演員和旁白,並遵循與傳統拍攝圖像相同的原生廣告創意最佳實踐。
在原生廣告和社交廣告中的應用場景#
典型的應用包括圖像生成,例如將產品照片置於 AI 生成的場景或生活情境中,這些場景拍攝成本高昂或根本無法拍攝,以及用於廣告文章的圖庫風格圖像。傳統上由真實創作者拍攝的UGC 廣告,也可以使用 AI 生成的旁白或完全合成的談話頭主持人,這比為每個角度測試重新找演員拍攝更快。被呈現為顧客或專家的合成人物會引發下文所述的揭露問題。
買家採用此技術的原因#
成本與速度是主要吸引力:用 AI 生成數個圖像變體,所花時間和金錢可能比籌辦一場拍攝更少,不過提示詞撰寫、編輯、權利查核和政策審查仍需要投入心力。這能讓團隊在不增加同等製作預算的情況下測試更多角度,並在自身測試結果顯示某個角度表現不佳時將其替換,無需等待製作排程。如何分析原生廣告創意和廣告創意分析對 AI 生成和傳統製作的圖像套用相同的審查問題;生成方法並不會改變鉤子或角度必須傳達的內容。
揭露與信任考量#
廣告是否必須說明某個圖像、聲音或主持人是合成的,取決於廣告投放的地點、平台以及內容所暗示的含義;單靠誠實的產品聲明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有些規則直接針對 AI:在歐盟,《AI 法案》第 50 條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要求部署者揭露屬於深偽的 AI 生成或經操控的圖像、音訊或影片內容;紐約州則要求明知廣告包含合成演出者的廣告主須顯著揭露此事。部分原生廣告網路也要求申報或標示 AI 內容。一般廣告法仍然適用:在美國,FTC 的《背書指南》指出,被呈現為實際消費者的人應確實是消費者,或明確揭露其並非消費者;被呈現為專家的背書人必須具備該專業。捏造醫生、見證影片或當事人從未給予的名人代言,屬於原生廣告中的廣告詐欺範疇:這可能是欺騙性廣告、濫用真實人物的肖像權,若複製了品牌的商標,還會引發商標侵權問題,無論偽造品是由 AI 還是人類製作。請將此視為一般資訊,並請合格的審查人員檢查各市場的廣告。
在實際廣告中識別 AI 生成內容#
常見的跡象包括不自然的平滑皮膚或背景、圖像中略微不自然的手部或文字、一組相關圖像中樣板化且不完全一致的臉孔,以及節奏平淡且略顯不自然的旁白。這些跡象並非完全可靠,因為生成品質不斷提升,且許多正當廣告主現在公開使用 AI 生成以節省成本,而非為了欺騙。
在廣告擷取資料中研究#
廣告資料庫可以顯示某個廣告主被擷取到多少個不同的創意,以及這些創意是何時被觀察到的。這描述的是被觀察到的創意多樣性,而不是哪些圖像是 AI 生成的、花了多少錢,或廣告成效如何。OpenAdLibrary 記錄其蒐集在其涵蓋的網路和版位上所擷取到的廣告;它無法看到廣告主投放的每一個變體,也不會標示 AI 生成的創意。你可以在廣告情報平台上瀏覽已擷取的範例;搜尋和篩選完整資料庫則需要付費的 Founders 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