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創意
廣告創意是廣告的可見內容,即用戶看到的圖像或影片、標題和文案,也是廣告主與受眾定位、出價和登陸頁面並列掌控的主要項目之一。

廣告創意 是指廣告中面向受眾的可見內容,即用戶實際看到並產生反應的圖像或影片、標題以及輔助文案。它是廣告主上傳並投放的素材組合,與其周圍的受眾定位、出價和版位設定有所區別。
在原生廣告中,創意通常指縮圖加上標題,並會顯示品牌或網站名稱(Taboola 的廣告主平台 Realize 會在每個項目下方顯示廣告活動的品牌文字),因為這個小單元是在資訊流或小工具中爭取點擊的關鍵。假設的例子:一張登山靴踩在泥濘小徑上的照片、標題「如何為潮濕小徑挑選登山靴」,再加上廣告主的品牌名稱,便組合成一則原生廣告創意。創意背後的說服性概念是創意角度,吸引注意力的開場是廣告鉤子,而書寫的文字則是廣告文案。
重要性: 創意是廣告主掌控的主要項目之一,與受眾定位、出價和登陸頁面並列,而對於相同的產品,更改圖像或標題就可能改變點擊率和每次成果成本。因此媒體採購人員會測試各種變體,並在自己的帳戶中比較結果。同一位受眾反覆看到同一則創意時,對創意的反應也可能下降,這種模式稱為創意疲勞,因此廣告主會長期觀察成效,並在成效下滑時更新創意。
對於競爭對手研究而言,創意是外部人士能直接觀察到的廣告活動部分;受眾定位、出價、預算和成效則保持不公開。捕捉競爭對手的創意、記錄每一則首次與最後被看到的時間,並沿著其連結前往登陸頁面,可以看出哪些角度和產品曾在何時進入市場。這並不能顯示其中哪些成效良好,因此請把找到的內容視為原創假設的來源,並用自己的廣告活動加以測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