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AdLibraryOpenAdLibrary
廣告透明度與供應鏈

歐盟《數位服務法》廣告透明度:對廣告資料庫的意義

《數位服務法》第39條強制 Meta、Google 和 TikTok 發布每一則在歐盟投放的廣告,並附上受眾定位與觸及數據。本文說明如何使用這些儲存庫,以及為何整個原生廣告渠道完全不在其涵蓋範圍內。

編輯插圖:歐盟《數位服務法》廣告透明度:對廣告資料庫的意義

《數位服務法》廣告儲存庫是歐盟《數位服務法》要求超大型線上平台——即在歐盟擁有超過4500萬平均每月活躍用戶的服務——建立的公開、可搜尋的廣告檔案庫。根據該法規第39條,每個被指定的平台必須發布其投放的每一則廣告,在廣告最後一次投放後保留一年,並揭露廣告呈現者、付款方、投放時間、使用的主要定位參數,以及按成員國劃分的總觸及人數。這就是為什麼 Meta、Google、TikTok 和其他被指定平台現在運營著包含歐盟特定細節的廣告資料庫。同時,這也解釋了為何大多數開放網路廣告——包括所有原生廣告聯播網——完全沒有強制透明度要求:它們的規模低於門檻。

《數位服務法》實際要求什麼#

《數位服務法》(歐盟法規 (EU) 2022/2065)將其最重的義務附加於被指定的「超大型線上平台」和搜尋引擎。對於從業者而言,在廣告方面有三項規定至關重要:

  • 第26條——廣告標示。 平台上的每一則廣告都必須能即時識別為廣告,並標明廣告呈現者、付款方,以及用於定位的主要參數的實質資訊。同時伴隨兩項硬性禁令:禁止使用敏感類別數據(宗教、健康、性取向等)進行側寫定位的廣告;並且根據第28條,完全禁止對未成年人進行基於側寫的廣告投放。
  • 第39條——廣告儲存庫。 展示廣告的超大型線上平台必須維護一個公開、可搜尋的儲存庫,包含每則廣告的內容、相關產品或服務、廣告主與付款方、投放期間、是否針對特定群體以及主要參數(包括排除條件),以及按成員國劃分的總觸及人數。廣告在整個投放期間外加一年內保留在儲存庫中,且儲存庫不得揭露接收者的個人資料。存取方式必須包含可靠的 API,而不僅僅是瀏覽頁面。
  • 執法。 歐盟委員會直接監督超大型線上平台,可處以最高供應商全球年營業額6%的罰款。指定程序始於2023年4月,廣告儲存庫的品質問題已成為針對數個平台的正式程序中的一部分。

一個常見的混淆點是:《數位服務法》透明度資料庫是一個不同的機制——它收集平台對內容審核決策的「理由說明」,而非廣告。廣告儲存庫則位於各平台自己的網域上。

存在哪些廣告儲存庫,以及其中包含什麼#

平台 儲存庫 《數位服務法》層級新增的內容
Meta (Facebook/Instagram) Meta Ad Library 歐盟專區顯示所有廣告(不僅限政治廣告)、定位參數摘要和成員國觸及數據
Google / YouTube Google Ads Transparency Center 歐盟視圖為每則廣告增加定位和觸及細節
TikTok Commercial Content Library 可搜尋的歐盟廣告檔案庫,包含廣告主和觸及數據
LinkedIn LinkedIn Ad Library 每則廣告上的歐盟定位摘要
X, Snapchat, Pinterest, 應用程式商店, 市場平台 品質參差不齊的各自儲存庫 覆蓋範圍和 API 可用性差異很大

消費者熟悉的資料庫在《數位服務法》之前就已存在——Meta 的資料庫於2019年圍繞政治廣告審查推出——但歐盟數據層級(定位參數、按國家觸及數據、全類別覆蓋)的存在是因為第39條強制要求。我們關於 Meta Ad LibraryGoogle Ads Transparency Center 的詞條解釋了各自的實用搜尋機制。

如何實際使用《數位服務法》儲存庫進行研究#

對於媒體採購人員或品牌分析師,歐盟層級提供了標準資料庫視圖所沒有的內容:

  • 揭露的定位策略。 競爭對手 Meta 廣告的歐盟視圖顯示了主要定位參數——年齡區間、地理位置、興趣類別——這是常規資料庫從不揭露的。這將「他們投放什麼創意素材」轉變為「他們將廣告指向誰」。
  • 作為預算代理指標的觸及數據。 成員國觸及範圍讓你能根據實際投放量對競爭對手的歐盟市場進行排名,而非猜測——這在進入他們已經飽和的市場前很有用。
  • 合規鏡像。 如果你在超大型線上平台投放廣告,你自己的廣告、付款方身份和定位摘要都是公開的。假設競爭對手、記者和監管機構會閱讀它們;在別人審查之前,先稽核你的儲存庫條目揭露了什麼。

限制同樣真實存在。儲存庫顯示創意素材和投放後設資料,從不顯示成效數據;小型廣告主的覆蓋可能延遲;搜尋介面從良好(Meta)到幾乎無法使用不等。品質也參差不齊,監管機構已經注意到——儲存庫的完整性和 API 可靠性已成為委員會審查數個平台的一部分,獨立研究人員也經常記錄到理應包含在檔案庫中的廣告缺失。將儲存庫視為強有力的正面證據(「這則廣告投放過,這個實體付了款」)和薄弱的反面證據(「不存在並不能證明廣告從未投放」)。關於基於這些資料庫建立的工作流程,請參閱 Meta Ad Library 替代方案——大多數嚴肅的團隊會將官方儲存庫與獨立工具結合使用。

三個值得借鑑的儲存庫使用技巧:

  1. 根據投放量對競爭對手的歐盟市場進行排名。 在 Meta Ad Library 的歐盟視圖中提取他們的廣告,記錄其活躍廣告活動在各成員國的觸及範圍,你就掌握了他們的市場優先順序——無需委託任何一份研究報告。
  2. 監控某個類別的新進入者。 儲存庫可按關鍵字和廣告主搜尋;每月對你的類別術語進行一次掃描,可以發現新註冊的廣告主及其發布時的創意素材,此時他們規模尚小。
  3. 稽核你自己的足跡。 搜尋你的品牌和你的付款方實體;驗證受益方/付款方欄位是否正確,定位摘要是否符合你的媒體計畫,並且沒有任何代理商以你的名義啟動的廣告會讓你的法務團隊感到意外。

缺口:開放網路未被涵蓋#

這是《數位服務法》未觸及的結構性事實:門檻是按平台的用戶數量計算,而沒有任何原生廣告聯播網能跨越此門檻。Taboola、Outbrain、MGID、Revcontent、MediaGo——沒有一個是被指定的超大型線上平台,因此沒有任何一個有義務向任何人提供廣告儲存庫。結果是透明度不對稱:一個品牌的 Instagram 廣告是帶有定位細節的公開記錄,而同一品牌在數千個發布商網站上的廣告內容導流漏斗對任何官方檔案庫來說都是隱形的。關於整個廣告生態系的透明度意義——法律、資料庫及其盲點——在 什麼是廣告透明度 中有詳細說明。

獨立觀察是填補這一缺口的唯一途徑。OpenAdLibrary 的存在正是因為 過去不存在原生廣告資料庫,直到有人在沒有強制命令的情況下建立了一個:該索引包含來自49個聯播網、29,000多家廣告主的725,000多個即時原生廣告創意素材,以及130萬個追蹤到的到達頁面擷取(2026年6月)——包含廣告主身份和導流漏斗,這比第39條對其涵蓋的平台所要求的還要多。擷取方法論——觀察公開投放的廣告版位,與《數位服務法》儲存庫所編纂的原則相同——記錄於 廣告間諜工具如何擷取原生廣告,可搜尋的結果則實時呈現在 廣告情報平台 中。

這對不同身份的你意味著什麼#

  • 在超大型線上平台投放廣告的廣告主: 你的歐盟廣告是公開的,包含付款方身份和定位摘要。將儲存庫的整潔度視為廣告活動品質保證的一部分,並預期會有人對你的帳戶進行競爭分析。
  • 原生廣告主: 沒有儲存庫會發布你的廣告——但獨立資料庫無論如何都會觀察到它們,監管機構也可以傳喚透明度法律未要求公開的內容。原生廣告領域真正具有約束力的合規規則是消費者保護規則(美國的類似規定請參見 FTC 對廣告內容的揭露規則)。
  • 研究人員和品牌保護團隊: 對圍牆花園平台使用官方儲存庫,對開放網路使用獨立索引;兩者無法相互替代。儲存庫 API 加上獨立的原生廣告索引,涵蓋了品牌需要監控的大部分付費媒體表面。

監管建立了先例:在公共場合投放廣告會產生公開記錄。開放網路只是尚未被分配其監管機構——這使得獨立廣告資料庫目前成為原生廣告渠道唯一的《數位服務法》級別記錄。

常見問題

什麼是《數位服務法》廣告儲存庫?
這是歐盟《數位服務法》第39條要求超大型線上平台建立的公開、可搜尋的廣告檔案庫。每個條目必須包含廣告內容、廣告主與付款方、投放期間、使用的主要定位參數,以及按歐盟成員國劃分的總觸及人數。廣告在最後一次投放後會保留一年,可透過搜尋介面和 API 存取。
哪些平台必須運營《數位服務法》廣告儲存庫?
歐盟委員會指定為超大型線上平台的平台——即平均每月活躍歐盟用戶超過4500萬的服務。這包括 Meta 的 Facebook 和 Instagram、Google 和 YouTube、TikTok、LinkedIn、X、Snapchat、Pinterest 以及數個市場平台和應用程式商店。指定程序始於2023年4月,委員會可對不合規的供應商處以最高全球年營業額6%的罰款。
《數位服務法》適用於 Taboola、Outbrain 或其他原生廣告聯播網嗎?
不適用於廣告儲存庫的義務。第39條的要求僅適用於被指定的超大型線上平台,沒有任何原生廣告聯播網能憑自身作為一個平台達到4500萬歐盟用戶的門檻。因此,整個開放網路上的原生廣告沒有強制性的公開檔案庫——觀察即時廣告版位的獨立廣告資料庫是該渠道唯一的透明度層級。
因為《數位服務法》,我可以在 Meta Ad Library 中看到哪些歐盟特定的數據?
對於在歐盟展示的廣告,該資料庫會揭露所有廣告類別(不僅限於政治廣告)、廣告主與受益方/付款方、投放期間、主要定位參數(如年齡、性別、地理位置)的摘要,以及按成員國劃分的總觸及人數。該定位與觸及數據層僅存在於歐盟視圖中——這是觀察競爭對手平台策略最直接的公開窗口。
《數位服務法》透明度資料庫與廣告儲存庫是同一回事嗎?
不是。《數位服務法》透明度資料庫由歐盟委員會運營,收集平台對內容審核決策(移除、降級、暫停)的「理由說明」。廣告儲存庫則是各平台根據第39條自行託管的獨立檔案庫,包含其投放的廣告。研究人員使用審核資料庫來分析執法模式,使用廣告儲存庫來進行廣告分析。
OpenAdLibrary 團隊
作者OpenAdLibrary 團隊
廣告情報與原生廣告研究

我們打造了 OpenAdLibrary,這個公開的廣告透明度平台。每天,我們的系統都會捕捉 Taboola、Outbrain、MGID、Revcontent、Teads、Yahoo 和 MSN 上的原生廣告,識別每個廣告背後真正的廣告主,並追蹤點擊至其登陸頁面。這些指南精煉了我們從數據中觀察到的內容,讓您能更快地研究市場動態。